碳达峰碳中和的法律保障初探文献综述

 2023-04-22 16:31:33

文献综述

文 献 综 述2020年9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利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1]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与大气污染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上述立法与双碳的关系相对不紧密,法治建设存在滞后现象,具体体现在碳排放定义不清晰、应对双碳立法碎片化、碳排放管理的法律制度缺位等一系列问题上。

我国目前针对双碳的法律保障研究仍然相对较少,而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已经针对《巴黎协定》出台了气候变化法及一系列配套制度,从法律法规的层面将碳中和目标确定下来并监督实施。

为全面了解我国在当前针对双碳的法律保障现状及其研究成果和不足,笔者主要通过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等,收集了相关文献资料进行综述。

一、法律保障研究现状(一)国外立法研究欧洲委员会于2019年12月在欧盟层面对气候变化进行了一次新的尝试,在《欧洲绿色协议》中提出到2050年减少50%-55%的碳排放,并实现整个欧盟的净零碳排放目标。

有国外学者提出,《欧洲绿色协议》是将环境目标渗透到已经存在的法律秩序中去的一个有力工具,将公共和私人的权利义务联系起来,同时保障了执行层面的有效推进,将欧盟的一般目标变成了实质性的义务。

但为了实现《欧洲绿色协议》的目标,它必须牢固地建立在欧盟法律秩序的宪法框架上。

[2]气候变化政策应当具有持久性、可预测性和明确性,但芬兰的气候变化法案却把具体减排措施转移到未来视情况而定。

针对芬兰气候变化法案的低可预测性,有学者研究认为这是在不同的经济和社会背景下保持气候政策的灵活性和可调整性的代价,因为很难预测社会可以在什么时候实现脱碳而对经济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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