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检察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完善文献综述

 2023-04-22 16:33:13

文献综述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我国独创的制度。

在检察公益诉讼尚未确立之前,我国的公益诉讼主要是以民事诉讼推动的环境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导。

随着2015年检察公益诉讼试点的正式启动,公益诉讼的重点逐渐由民事领域转向行政领域,检察机关正式介入。

当前,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形成了 一体两翼 的格局,作为 一体 的检察机关承担着公益诉讼的起诉职能,作为 两翼 的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则分别划定了两大公益诉讼类型。

这是由一府两院都是党的领导下以人民为中心的国家机关,均具有保护公益的职责,以及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所决定的。

张雪樵检察长认为:公益诉讼是以公益保护为核心,以职权法定为基础。

以公益保护为核心,就是说公益保护是公益诉讼的核心价值标准,是这项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换言之,就是不能把公益诉讼作为谋取检察机关实际利益的手段。

以职权法定为基础,就是说所有赋予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职权,包括调查取证权、诉讼权利的行使与处分等等,都应当遵循职权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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