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
(一)国内研究现状对于近期目前我国法学界的行政裁量基准以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之后发现,近年来,研究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方向主要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正当性与必要性的研究;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主体、制定标准、细化方法;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实施等等。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研究目前学界的理论成果较为丰富,文献资料主要探讨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如下几个问题: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理论基础。
理解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立法指向首先要基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这一概念。
余凌云指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行政执法主体对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根据过罚相当等原则并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执法范围等情况,细化为若干裁量格次,每个格次规定一定的量罚标准,并依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悔过态度,处以相对固定的处罚种类和量罚幅度,同时明确从轻或从重处罚的必要条件的一种执法制度。
[[ ]]关于裁量基准的理论基础,王贵松博士指出:行政裁量标准的规范基础在于宪法第33条的规定,也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要求。
'[[]]从内容上讲,裁量基准是对现有法律规范中裁量权的具体化量化分格。
行政裁量基准实际上与特定的行政裁量理论行政裁量一元论密不可分。
裁量一元论认为,从没有脱离法律的裁量存在,所有的裁量都是法律授权的结果。
裁量问题与法律问题不是各自独立的二元,裁量问题不过是法律问题中的那些不重要的问题,根本不存在不受法律拘束的自由裁量,裁量一元论伴随着法治国家理念的质变逐步取代了裁量二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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