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起源于20世纪初的美国。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和员工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环境、消费者、对社会的贡献。医药企业作为与公共健康息息相关的行业,承担着保障人类健康的特殊使命,其首要的社会责任是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在此基础上,根据美国学者Carroll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一般分类,首先,企业应当承担并履行好经济责任;其次,企业在遵纪守法方面作出表率,遵守所有的法律、法规,包括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法和劳动保护法;第三,伦理责任是社会对企业的期望;最后,是企业的慈善责任。当前,我国医药行业监管持续强化,医疗体制改革、两票制、一致性评价、临床实验数据核查等政策对行业的发展将带来一定的冲击,但有利于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同时相关政策也给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带来更好的发展机遇。
本文将通过对现有文献中有关制药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文献进行分析,归纳总结现今适用于制药企业的社会责任理论,进而分析中国制药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以及对此现状相应对的实施途径进行分析。
二、研究手段及方法
研究方法:实证分析和理论分析相结合;对比论证;列事实、摆依据;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进行论证。
三、文献综述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起源于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之后,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导致了社会问题日益严重,使得人们开始思考关于企业与社会的联系。1924年,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Olive Sheldon)在美国考察时,在《管理的哲学》中首次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简称CSR)概念,开创了一个新的交叉学科研究领域。20世纪70年代,英国公民社会首先提出了社会公民的概念,将企业看作是一个社会公民,认为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还要承担对于社会和环境的责任。1979年,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阿奇卡罗尔(Archie B.Carrol)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四分论理念,认为企业社会包含了在特定时期内,社会对经济组织经济上的、法律上的、伦理上的和慈善上的期望,并在1991年发展形成金字塔形结构,以企业考虑的先后次序及重要性依次向上递减。1997年,英国学者约翰埃尔金顿(John Elkington)最早提出了三重底线的概念,他认为就责任领域而言,企业社会责任可以分为经济责任、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
上个世纪9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才被引入中国,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内的相关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概念定义也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在《中国企业管理年鉴》(2000)中,学者张彦宁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描述为:企业为所处社会的全面和长远利益而必须关心、全力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表现为企业对社会的适应和发展的参与。卢代富(2002)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雇员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环境、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责任、对所在社区经济发展的责任、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周祖城(200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应该承担的,以利益相关为对象,包含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在内的一种综合责任。叶祥松,黎友焕(200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两个特征,第一是法律和制度要求的强制性的社会责任,这类企业社会责任往往是通过相应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制度的制定来强制推行的;第二是道德和价值观念要求的自发的社会责任,这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是建立在企业文化中对人、自然、社会和谐关系的认可上,体现了企业家自身的人文素质与价值观念。
而我国制药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也是在基于对已经有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基础上的延伸。魏际刚(2007)将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归纳为生产和经营质量合格的药品、遵守商业道德、制定合理的药品价格、纠正不良社会影响、不断开发创新药五项责任。孔祥金,李贞玉(2010)以新医改为背景,提出了医药企业应承担保证产品的安全性、保证国家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社会责任。蒋蓉、邵蓉(2010)在美国学者Carroll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的基础上,根据制药企业的特殊性,对制药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进行延伸,提出制药企业的社会责任应包含三个方面,即基本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陈捷(2010)认为,制药企业责任缺失可归结为国内医药行业低水平粗放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及监管部门监督不到位等因素。李洁(2010)指出药企应从外部监管和内部治理两个层面来实现企业的社会责任,通过加强和完善相关立法,强化执法力度,建立具有科学性、普适性的医药企业责任评价体系,建立社会激励、约束机制等途径来实现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余江勇、梅素娟(2011)指出制药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制药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和废物,如处理不当,具有活性的药物、中间体、代谢物等与其他废弃物相比,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更大。杨松、李国峰(2011)认为制药企业环境保护的实现应着力于加大对先进生产工艺的引进和环保技术的投入上,并将环境保护视为同经济利益同等重要的,制药企业应追逐的目标。周军(2012)从信誉失范的角度呼吁医药企业应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和信誉管理意识,通过强化医药企业内部信誉管理意识,提升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感,提高医药企业自律性;增强内部员工的成就感、荣誉感来提升员工对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感;扩大医药企业信誉教育范围和建立政府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政府监管力度,定期公布不法医药企业黑名单等对策来解决医药企业信誉失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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