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比较分析及对策研究文献综述

 2023-01-11 17:43:02

一、课题来源,研究目的及意义2000 年6 月26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个与网上药品交易相关的法律文件,该规定第二条将药品电子商务定义为:药品生产者、经营者或使用者,通过信息网络系统以电子数据信息交换的方式进行并完成各种商务活动和相关的服务活动。

也有孟令全等国内学者将涉及信息流、资金流的银行、保险公司、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也纳入进来。

将电子商务定义扩大为: 是以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单位、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以及保险公司为网络成员,通过Internet 网络应用平台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开放并易于维护的医药贸易电子商务平台。

鉴于我国的国情,包括医药行业产业结构情况、市场化建设现状、法律法规环境等方面,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虽然取得一定的进但是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本课题旨在针对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的特点,以及与世界发达国家进行比较,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医药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提出合理的建议。

这项研究对于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献综述相关文献提出了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现状、模式选择、制约因素以及对策等。

李周(2013第19 卷 第3 期)提出了我国医药电子商务企业的类型与特点,不同商务模式的运行特点,现阶段医药电子商务模式选择;谢虹和张静在其论文《我国医药行业电子商务模式发展分析》首先分析了我国传统医药供应链存在的问题,提出医药行业信息化是未来的发展趋势,然后结合目前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现状,对我国医药行业的电子商务模式进行分析,得到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中的联合采购组织模式和医药供应网模式最适合我国国情,最后给出医药行业信息化的相关启示;曹立明(2013年2月第16 卷第3 期)提出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应用现状。

他认为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应用模式可分为4 大类:第一类是医药信息平台模式,这是发展最早且数量最多的一种医药电子商务模式,主要提供医药行业数据的发布、检索和分析服务,如中国医药信息网、中国医药经济信息网。

第二类是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模式,第三方电子商务运营商以中立身份为买卖双方提供虚拟交易平台服务, 属于多对多的交易服务模式,如北京鹤麒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南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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