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对股价波动的影响研究
摘要:通过文献整理发现股权质押实质上是一种资金融通的方式,既可成为股东谋求私利的工具,也能成为帮助企业解决财务困难的有力武器;公司的产权性质和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均会对股权质押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而股权质押带来的经济后果又体现在对大股东、公司价值、公司决策的影响。最后,本文就股权质押与股价波动之间的关系对前人的文章进行整理,得出现在的几种主流看法,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并提出自己的研究内容。
关键词:股权质押; 股价波动; 控股股东
一、文献综述
关于股权质押的研究综述
股权质押产生的原因
近年来, 国内学者针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大股东) 的股权质押行为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动因,有学者认为大股东股权质押是为了增加控制权杠杆(郝项超和梁琪,2009),而郑国坚等学者则认为大股东进行股权质押是出于盘活资产,乃至缓解自身面临的财务困境的动因。艾大力和王斌(2012)认为股权质押可划分为主动质押与被动质押,其中主动质押是一种财务处理上的杠杆化,大股东可将自身持有的虚无的股权“激活”为实际的现金流,以满足资金借贷的需要。
上述学者认为大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目的是缓解公司财务困境,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大股东采用股权质押是为“一己私利”。郑雪迎(2003)认为质押是股东套取资金的便捷方式;李永伟和李若山(2007)通过分析明星电力资金黑洞案例,发现控股股东可能会利用“隧道效应”,通过股权质押侵占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所述,大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目的虽有不同,但股权质押实质上仅为一种资金融通的方式,其既可成为股东谋求私利的工具,也能成为帮助企业解决财务困难的有力武器。
影响股权质押的因素
股权质押看似是股东的个人行为,然而经本文梳理后发现如公司产权性质、大股东持股比例等多种因素均会对股权质押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公司产权性质
相较于民营企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加倾向于将贷款发放给有政府背书的国有上市公司企业,国有企业采取股权质押进行融资的意愿较低(Faccio et al.2006)。政府对国企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条款的内容会做出更为严格的限制,对资金的去向会做出更加严密的监管以防止国有财产的流失,并且国有企业在下跌到股权质押的平仓线时,通常不会像其他企业一样遭遇强制平仓,会更多采用协商等非市场手段进行化解。由此发现,相较于国有上市企业,民营上市企业股东因资金借贷管制等原因使用股权质押融资,且民营大股东的质押行为与持股比例之间存在负相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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